中國與歐盟等WTO成員 同意建立臨時上訴仲裁安排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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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歐盟與其他14個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3月27日就在WTO建立多方臨時上訴仲裁機制達成一致意見。成員國或地區貿易部長24日在瑞士達沃斯聯合聲明。
世貿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工作處於癱瘓狀態,緣於美國過去2年持續阻撓成員遴選。WTO在2019年12月10日宣布,由於改進上訴機構草案並未通過,它會正式2019年12月11日起停擺。
世貿上訴機構作用有如國際貿易的「最高法院」,機構本應有7名成員,每人任期4年。機構最少要有3人才可受理上訴。然而現時僅有的3名成員中有2人任期2019年12月結束,導致機構無法處理相關工作。現時世貿仍有一個貿易專家小組進行初步的調查,但世貿成員不能對世貿裁決進行上訴。
根據相關國家或地區同意的、暫時的安排,未來3個月會有10名仲裁員組成小組,當中3人會被選出並被指派受理上訴個案。
有份在3月27日簽核聲明的國家或地區,包括澳洲、巴西、中國、香港、哥倫比亞(Colombia)、哥斯達黎加(Costa Rica)、危地馬拉(Guatemala)、墨西哥、新西蘭、新加坡、烏拉圭(Uruguay)及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