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審理彈劾特朗普案 一文了解美國罷免總統制度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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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1月21日開始審理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的彈劾案。本文整理一系列相關資料,講解美國的彈劾制度,以及民主黨最終難以罷免特朗普的原因。

美國眾議院1月15日通過決議,把彈劾條款交給參議院,以進行下一步審判程序。(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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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彈劾?

彈劾源自於英國,英國在1376年首次出現彈劾的案例。美國的殖民地以及早期的州政府均遵循英國彈劾法的審判方式。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眾議院具有彈劾的唯一權力,而參議院則擁有審判所有彈劾案的唯一權力。

有份制定美國憲法的開國元勳之一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曾解釋彈劾的定義,他說彈劾是公職人員被指違反公共信任後,國家進行追究的一種方法。

美國憲法第二章第四條列明,倘若總統、副總統或所有公務員因犯下叛國、行賄或其它重罪和輕罪被彈劾,都應該罷免其職位。

為何彈劾案通過眾議院但勢未能通過參議院?

眾議院程序委員會在辯論前,即2019年12月17日開會,決定辯論的時間長度以及什麼時候表決等。在此之前,司法委員會已於16日公開一份658頁的完整報告,概括導致委員會通過條款、彈劾的憲法基礎,以及針對總統兩項指控的證據。眾議院目前由民主黨掌控,條款正常而言都會獲得通過。

眾議院18日表決通過兩項針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條款,正式指控他濫用職權和妨礙國會。根據程序,參議院將舉行審訊,就特朗普是否有罪作最終決定。參議院定於2020年1月21日審理此案,不過由於參議院現時由共和黨主導,所以民主黨最終能夠成功罷免特朗普的機會甚微。

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2019年12月16日公開一份關於彈劾特朗普案的完整報告。圖為特朗普當天在白宮與官員出席圓桌會議。(AP)

彈劾需要經歷什麼程序?

彈劾可分為四個步驟,分別是彈劾調查、彈劾條款、眾議院彈劾以及參議院審訊。目前的特朗普彈劾案,正處於最後階段。

一、彈劾調查

國會可以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展開彈劾調查,研究是否有需要發起彈劾。

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2019年9月24日正式宣布啟動對特朗普的彈劾調查。然後眾議院在10月31日正式通過對特朗普彈劾調查的決議案,意味正式展開彈劾調查,可以從起初的閉門聽證轉為舉行公開聽證會。情報委員會12月3日公布長300頁的彈劾調查報告,指控特朗普濫權,從而獲取政治利益。

二、彈劾條款

只要在彈劾調查中搜集到足夠的證據,就可以進入第二步。彈劾條款是對調查到的證據進行論證。在此期間,司法委員會將負責進行評估,決定案件中哪些條款擁有足夠證據。

司法委員會12月13日通過對特朗普的彈劾條款,分別為濫用職權和妨礙國會調查。

三、眾議院彈劾

彈劾條款之後,就會進入彈劾的表決階段。眾議院在此階段會先舉行辯論,再由全院的議員投票,以簡單多數票通過的方式決定是否彈劾總統。倘表決當天,有過半數在席議員投下贊成票,總統就會被彈劾。不過彈劾並不等於罷免,是否罷免總統還需移交參議院決定。

眾議院12月18日表決通過兩項針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條款,正式指控他濫用職權和妨礙國會。

四、參議院審訊

彈劾案在眾議院表決通過,即可以進入最後一步,也就是參議院審訊。參議院在此期間會變成法院,並由首席大法官監督這場「訴訟」。倘若特朗普被參議院定罪,即會馬上被罷免總統的職務,屆時將由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出任總統。不過由於參議院目前由共和黨掌控,特朗普被罷免的可能性不大。參議院2020年1月21日已開始審理針對特朗普的彈劾案。

彈劾特朗普的原因

特朗普被揭7月25日與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Voldymyr Zelenskiy)通電話時,要求對方調查其政敵、前副總統拜登(Joe Biden)以及其子亨特(Hunt Biden),因此被指利用職權影響美國大選。國會眾議院因而對其發動彈劾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