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特朗普】眾議院通過彈劾案 下一步交予參議院將如何審訊?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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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在12月19日通過彈劾案,彈劾總統特朗普,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三次通過彈劾議案。但通過彈劾不代表特朗普下台,接下來需等待參議院召開聆訊並投票,決定特朗普的命運。
成立彈劾小組
參議院處理特朗普彈劾程序預料在1月進行。民主黨需成立「彈劾代理人」的小組,代表指控特朗普一方,出席參議院聆訊。主要候選人相信將包括眾院情報委員會民主黨主席希夫(Adam Schiff),及司法委員會民主黨主席納德勒(Jerrold Nadler)。
與共和黨商議聆訊規則和方式
其中一個爭論是參議院召開聆訊的方式,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共和黨的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曾表示希望不經聽證直接表決,但少數黨領袖、民主黨的舒默(Chuck Schumer)則表示需要傳召證人作證。其中包括曾被傳召但未有出席眾院聽證的前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白宮署理幕僚長馬爾瓦尼(Mick Mulvaney)等人。
兩黨需就聆訊形式和規則達成一致,聆訊才會展開。
投票獲三分之二支持才定罪
聆訊結束後參議院會進行裁決,由參議員投票決定。若特朗普被成功定罪將失去總統職位,不得上訴且由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暫代其職。但由於定罪需要全院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在目前由參議院由共和黨控制下,被成功定罪機率很低。
歷史未曾有總統獲成功定罪
過去在美國歷史上只有兩名總統曾遭彈劾,包括1868年的約翰遜(Andrew Johnson)及1999年的克林頓。但兩者均未能在參議院上定罪,成功保着總統職位。
至於尼克遜因得悉所屬的共和黨員不會支持他,若遭彈劾幾乎肯定被定罪,因此在眾議院提出彈劾前已自行辭職,所以不被算在遭彈劾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