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憲法法庭3月7日裁解散泰護國黨案
撰文:凌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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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憲法法院2月14日宣布受理選舉委員會提出解散泰護國黨(Thai Raksa Chart Party)的請求。法院周三(27)日發聲明指,決定下周四(3月7日)開庭審理是否解散泰護國黨,同日宣判。
法院聲明指,經過討論後認為案件證據充足,無需進一步調查,決定下周四(3月7日)開庭審理是否解散泰護國黨,同日宣判。一旦該黨被正式要求解散,黨的行政成員將被禁止參政10年。
泰國檢察部門同日表示,會在大選後決定是否起訴新未來黨黨魁塔納通(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及兩名資深黨員違反電腦犯罪法。他們被指2018年6月29日上載至Facebook的一場演說發布虛假資訊。塔納通指批評指控是出於政治動機。
泰護國黨2月8日提名泰王哇集拉隆功(Maha Vajiralongkorn)長姊、67歲的烏汶叻公主(Princess Ubolratana)參選總理。惟泰王當晚隨即開腔反對,指姐姐參選是不恰當及違憲。選委會周一(11日)宣布「DQ」她的決議,之後更以涉嫌違反政黨法,入稟憲法法院要求下令解散泰護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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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