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紙需求大 英醫生倡休兩周毋須證明 商會:變相鼓勵「射波」
香港打工一族請病假,不少僱主都要求有醫生紙證明。英國一個醫生工會投訴,太病人求診都只是為了一張病假證明,加重醫生工作量,建議應該容許僱員自行決定兩周以內的病假。不過有病人組織認為安排會使人懶惰,當地商會亦憂慮以上建議變相鼓勵僱員「射波」。
英國醫學會(British Medical Association)表示,社會應該相信僱員不會裝病,可容許他們自行決定是否請假休養,減少普通科醫生的工作量,讓有真正需要的病人獲得應有治療。該工會又提議,讓護士、助產士、治療師等分擔普通科醫生的負擔,向病人發出病假證明。
普通科病生委員會副主席沃特雷(Richard Vautrey)解釋,如果病人有明顯病徵,並將需10天至兩周時間方會復元,「為何要預約看普通科醫生,目的是為了一張病假紙,向僱員解釋連對方都可能知道的事實?」。沃特雷稱現時國內普通科醫生比5年前,診症多7000萬宗;今次英國醫學會的建議可減少非必要約診,方便有確切需要的病人就診。
我們要相信大眾會做正確的事。大部分人都想工作,不想長時間缺席。就算毋須證明的告病假限期由一周延長至兩周,我認為僱員的做法不會有太大差別,沒有問題。
在英國,僱員毋須得到醫生證明,可申請少於一周的病假。不過,如欲告假超過一周,僱主有權要求獲得醫生證明。沃特雷呼籲社會相信大眾傾向做正確的事,「大部分人都想工作,不想長時間缺席」,並指將自行決定的規定由一周延長至兩周,效果不會有太大差別。他又補充,扭傷、拉傷肌肉等病情,痊癒一般都需時數周,消耗醫生工時「循例」同意病人告假的做法並不妥當。
以上建議將於周三(22日)在貝爾法斯特(Belfest)英國醫學會年度代表會議上正式提出。不過消息傳出後,隨即惹來病人組織及商會的質疑。
病人組織及商會齊反對
來自民間病人組織「Patient Concern」的羅賓斯(Joyce Robins)回應稱:「真正問題是見普通科醫生,難以在一周或兩周內看到醫生。我絕不認同由護士代理,發出病假證明。而且,沒有病假紙放假兩周實在是太多,在我看來使人懶惰。」小型企業聯會(Federation of Small Businesses)全國主席謝里(Mike Cherry)則憂慮新建議變相鼓勵無故曠工。
在英國,每年由告病假引致的經濟損失約為290億鎊(約3300億港元)。私企僱員平均告病假的時間約佔原來工時的1.8%。政府官員正尋找方法遏止「病假紙文化」,希望最終可將告病假超過一個月的病人轉介至治療顧問,制訂復工計劃。
(泰晤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