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頒令禁撞火槍托 90日後生效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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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周二(18日)頒令禁止撞火槍托(bump stock)裝置,持有者需於90日內拆裝置歸還或自行銷毀。
司法部聲明中表示,撞火槍托屬違法裝置。當局指出槍手在半自動武器中加裝此裝置,便可不斷連發。路透社報道,司法部決定把撞火槍托加入機關槍定義中,修改了80年前寫下的法律定義。
槍支遊說組織全國步槍協會(NRA)未有大力反對當局的決定,但另一組織「美國擁槍者」(Gun Owners of America)則表示會向法院上訴。
撞火槍托可加裝在半自動步槍上,透過槍支後座力令子彈連發,變相使半自動步槍成為機關槍。2017年10月造成58死的拉斯維加斯槍擊案,兇手正是利用此裝置改裝槍支。
另外,《紐約時報》報道,據美國疾控和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數據顯示,美國2017年有39,773人死於槍擊,數字是自1968年以來最高,這人數中三分之二是屬於自殺。
(路透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