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政府官網刊《平壤共同宣言》 成首個具法律效力韓朝首腦協議

撰文:高源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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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公報網站周一(29日)刊登經國務會議審議通過、總統簽字批准的《9月平壤共同宣言》,這意味韓朝領袖9月19日簽署的《平壤宣言》正式生效。

韓國政府公報網站10月29日刊登經國務會議審議通過、總統簽字批准的《9月平壤共同宣言》,這意味文在寅與朝鮮領袖金正恩9月19日簽署的《平壤宣言》正式生效。(韓國政府公報網)

公報指出,總統文在寅與朝鮮領袖金正恩9月在平壤舉行的第二次「文金會」上,討論將韓朝關係提升至更高水平的措施,兩人會後簽署《平壤共同宣言》,就早日推動半島無核化進程、加強韓朝交流與合作、努力把朝鮮半島建成永久和平地帶等達成共識。

公報續指,宣言不會對國家造成重大財政負擔。

當地傳媒指出,這是首份具備法律效力的朝韓首腦協議。2000年和2007年朝韓首腦會晤簽署的宣言,均不具備法律效力。

有分析認為,《平壤宣言》正式具備法律效應後,將有利其在落實過程中保證預算,有助加速推進朝韓合作項目的建設。隨着《平壤宣言》正式獲批,韓方有望抓緊時間,籌備金正恩原定2018年內訪韓行程。

文在寅周日(28日)表示,若金正恩到訪韓國,有意與對方登上漢拿山。

(韓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