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美國大學錄取學生不應再考慮種族 白人與亞裔或受益
美東時間周二(3日),美國司法部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公開宣布,廢除前總統奧巴馬時代一項鼓勵美國大學錄取學生時,應考慮種族因素以促進校園多元化環境的政策。
塞申斯表示,「在前幾任政府治下,政府機構經常試圖對美國人民施加規則,而不設公告和評論期。他們只是在網站上發出信件或貼出指導性文件。這是不對的。」
據美國多家媒體報道,特朗普政府的這種政策轉變將鼓勵美國大學在對待申請入學的學生時,秉持「種族中立」態度。
目前,特朗普政府的這份新指南不具備法律效力,學校保留自己錄取學生的方式。哈佛大學發言人傑克遜(Melodie Jackson)便在第一時間向美媒CNN表示,校方會「繼續為自己以及所有高等學府的權利抗爭,確保美國學校在最高法院40多年前確立的原則下,繼續將學生種族作為重要的錄取因素之一。」
不過,面對特朗普的新指南,若校方未來採取「抗爭性」措施,可能會令自己遭受累訟之苦。
1960年代,受美國當時人權運動的影響,甘迺迪政府開始推動「優惠性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確保人們受到大學、醫院、軍隊等公共機構的公平對待,不因自身種族等原因受到歧視。過去數十年來,美國最高法院也通過多個單獨案例,一再肯定該原則。
奧巴馬執政期間,司法部及教育部分別在2011及2016年發布指南,建議學校在招生時考慮種族因素,從而促進校園的多元化。2016年,在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的主筆帶領下,最高法院支持德克薩斯大學將種族因素作為考慮錄取因素,被視為對奧巴馬政府指南的支持。
然而,特朗普政府則認為,奧巴馬政府提出的指南是對最高法院裁決的過當實施,並在過去數年間對學校造成了誤導效果。如今,特朗政府的做法普遍被認為是返回小布殊時代的「種族中立」政策,建議學校在招生時不考慮種族因素。
外界普遍認為,特朗普的該指南若得到實施,將會令美國學校,尤其是哈佛、耶魯、斯坦佛等高等學府,更多地錄取歐裔和亞裔學生。
多年以來,美國不少民間組織一直認為亞裔學生在「優惠性差別待遇」之下受到了不公平待遇。美國亞裔學生成績常年高於其他種族群體,卻往往因其他評核標準遭拒,其中評核受歡迎程度、勇氣、善良、受尊敬程度等「個人性格因素」一環最受質疑。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