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哈蒂爾:或在短時間內起訴前總理納吉布

馬哈蒂爾:或在短時間內起訴前總理納吉布
撰文:凌俊賢
出版:更新:

馬來西亞新任總理馬哈蒂爾(Mahathir Bin Mohamad)指,身陷一馬發展公司(1MDB)貪污醜聞的前總理納吉布(Najib Abdul Razak)很快會因為貪污醜聞被起訴。

馬哈蒂爾周二(15日)透過視像向東京一個會議發表講話,表示相信負責調查的人員能建立強而有力的指控,起訴納吉布。納吉布身陷一馬發展公司貪污醜聞,涉嫌挪用10億美元公款。

他強調當局正慢慢做基本工作,並透露很多高級官員均自願向當局提供消息,所以他相信能在短期內向納吉布提出訴訟。

馬哈蒂爾坦言,他正試圖相信調查納吉布的人員,因為他們當中有人曾與納吉布一夥,而他並不知這些人會否忠於新政府。

馬哈蒂爾宣誓就任後,揚言會追討被挪用的公款。被問及如果納吉布提供的訊息可以彌補部分損失資金,當局會否與他達成協議時,馬哈蒂爾強調不會與納吉有任何交易。

對於被指是案中關鍵人物的馬來西亞商人劉特佐(Jho Low),馬哈蒂爾強調,如果發現劉特佐涉案,當局希望將他帶回國並讓他受審。

(綜合報道)

江蘇人大原副主任劉捍東濫權受賄2.45億 一審被判死緩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央視新聞》消息,2月17日,江蘇人大原副主任劉捍東受賄、濫用職權、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一案劉捍東一審宣判。

江蘇人大原副主任劉捍東受賄2.45億一審被判死緩。(央視新聞)

2025年2月17日,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劉捍東受賄、濫用職權、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一案,對被告人劉捍東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劉捍東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江蘇人大原副主任劉捍東受賄2.45億一審被判死緩。(央視新聞)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劉捍東利用擔任江蘇省江浦縣委書記、縣長,江蘇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區委書記,江蘇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兼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出讓、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5億餘元。

2001年至2017年,劉捍東在擔任江蘇省江浦縣委書記、縣長,江蘇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區委書記,江蘇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兼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等職務期間,在土地使用權出讓、有償收回、免徵土地增值稅等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2003年,劉捍東夥同他人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使他人非法獲利5415.9萬元。

江蘇人大原副主任劉捍東受賄2.45億一審被判死緩。(央視新聞)

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捍東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劉捍東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均應依法懲處。鑑於劉捍東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份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濫用職權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可足額挽回,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所犯濫用職權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正在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