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5男子性侵18歲女子獲法院輕判 全國數千民眾上街抗議
撰文: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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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5名20多歲男子兩年前在「奔牛節」性侵一名18歲女子,被法院判監9年,遠低於檢察官要求的22年刑期,外界認為判決太輕,引發全國數千民眾周四(26日)上街示威。
5名被告被指2016年7月7日在潘普洛納(Pamplona)一棟大樓大堂的地下室持續性侵犯一名18歲女子,期間他們蒙着女事主雙眼並襲擊她,更強行脫下事主衣服及進行性行為。他們用手機拍下整個過程,並在他們5人的WhatsApp群組上分享片段。法院判處他們入獄9年,並合共向女事主賠償5萬歐元(約48萬港元)。
根據西班牙法例,性侵犯的指控與強姦定義不同,因為前者不涉及暴力或恐嚇,故性侵的刑責較強姦的輕。女事主與5名被告均指會就今次判決提出上訴。
包括馬德里(Madrid)、巴塞羅那(Barcelona)、瓦倫西亞(Valencia)和潘普洛納(Pamplona)等西班牙十多個城市,均有民眾上街抗議5名被告的刑責太輕,他們高呼裁決是「恥辱! 恥辱!」當中潘普洛納的民眾更高叫「這不是性侵犯,而是強姦!」
(英國廣播公司/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