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美法院裁定Facebook臉部識別案可提集體訴訟

撰文:王燕婷
出版:更新:

美國社交網站Facebook公司3年前,受到美國伊利諾伊州用戶指控,稱其未經同意違法使用生物識別技術。美國聯邦法院法官周一(16日)裁定,用戶可對Facebook提出集體訴訟。

Facebook在2011年6月推出面部識別技術,在用戶上傳照片後會自動對照片中的人像運行臉部識別算法,並根據臉部模板提出臉部標籤建議。臉部標籤一旦啟用,這些臉部資料將被儲存在臉部資訊數據庫。美國用戶認為該技術使用生物統計數據,違反私隱,觸犯了伊利諾伊州法例,遂將Facebook告上法庭。

三藩市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唐納多(James Donato)周一(16日)裁定,在2011年6月7日Facebook推出「標籤建議」服務後,遭套用臉部辨識演算法並創建標籤的伊利諾伊州用戶,都符合集體訴訟當事人的條件。該裁決解決集體訴訟案中的關鍵法律障礙,即對集體訴訟當事人的認證。

基於美國相關法律規定,若集體訴訟案勝訴,任何一名集體訴訟當事人均有權獲得賠償。

Facebook表示,他們正在檢視裁決內容,並堅持認為案件毫無法律根據,揚言將大力捍衛其立場。

(英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