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最高法院判 法庭可不允前總統盧拉保釋候審 需還押在囚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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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最高法院以6票贊成,5票反對裁定,前總統盧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在貪污案上訴過程中,法庭可以不許他保釋,需還押在囚。今次判決意味住盧拉很快就會入獄,最快會於下周服刑。
巴西10月將舉行總統大選,如果在競選時,盧拉要在獄中等候上訴,將會難以領導勞工黨打選戰。
盧拉曾明確表態,將堅持參加總統選舉;他在近期總統大選民調中支持率排名最高。雖然巴西有俗稱「無案底法」,經刑事定罪的人在最少8年內不能出任公職,但是過去曾有例外個案,最終盧拉是否有參選資格,則要視乎巴西最高選舉法院的最終決定。
巴西聯邦法院於2017年7月裁定盧拉貪污及洗黑錢罪成。
案情指,盧拉被指收受了大型建築公司OAS的回佣,以協助該公司取得國營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的合約。建築公司OAS為盧拉提供在聖保羅州瓜魯雅(Guaruja)的一間頂層海濱豪宅,又為他支付了裝修工程的費用,價值370萬雷亞爾(900萬港元)。
盧拉原本被判囚9年半,覆核上訴於今年1月24日在第四地區法院審理,三名聯席審理的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失敗,一如所料維持原審法官的決定,更將刑期加至12年1個月。盧拉律師隨後提出上訴,並提交人身保護請求。
(美聯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