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李明博12年來共籌約2.5億秘密資金 涉進行洗黑錢活動

撰文:高源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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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周二(20日)引述韓國司法部消息稱,前總統李明博從1994年1月至2006年3月籌集了339億韓圜(約2.5億港元)的秘密資金,並涉及洗黑錢活動。

檢方周一(19日)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李明博時指出,這筆秘密資金曾被用作李明博競選國會議員、首爾市長、總統所需經費,並用於向各界具影響力人士行賄等。

另外,李明博1985年擔任現代建設社長時,聽從現代汽車會長鄭世永提議,借名成立汽車零件製造商DAS,而3.96億韓圜的註冊資金全由李明博承擔。檢方認為,李明博借名擁有DAS與是否有資格當選總統有着重大關聯,案情嚴重。

此後,李明博指示DAS領導層做假賬並非法隱藏資金。李明博2006年初卸任首爾市長後,被視為有力競逐大選的總統候選人,當時他親自下令DAS停止籌集秘密資金,以防被揭發。

李明博還涉嫌指示DAS在1991年至2000年,向其競選班底的7名工作人支付薪金,1999年從DAS收受價值約5390萬韓圜的高級轎車,並於1995年至2007年間,用DAS法人卡結算約4.1億韓圜。

韓聯社周二(20日)引述韓國司法部消息稱,前總統李明博從1994年1月至2006年3月籌集了339億韓圜(約2.5億港元)的秘密資金,並涉及洗黑錢活動。(視覺中國)

檢方還認定,李明博兄長、DAS會長李相恩和金姓妻舅名下的首爾道谷洞土地,同樣是李明博的借名財產,該塊土地的出售資金被用於李明博兒子的結婚開支等。此外,以李明博姐姐名義擁有的財產所獲收益,亦被用於李明博女兒的生活費。

(韓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