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羅升涉蓄意違反國家經濟條例再上庭受審 最高可被判監禁20年

撰文:梁凱怡
出版:更新:

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越南國有石油公司(PetroVietnam)原董事長丁羅升(Dinh La Thang)自1月因貪腐罪被河內法院判監13年後,周一(19日)因涉嫌蓄意違反國家經濟條例再次上庭接受審訊。如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監禁20年。

丁羅升被控蓄意違反經濟管理國家規例。案情指他任職越南國有石油公司董事長時,在未有得到董事會同意下,投資Ocean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導致損失8000億越南盾(約2.76億港元)。

如罪名成立,丁羅升最高可被判監禁20年。他代表律師指,案件預計3月31日完成審訊。他又補充丁羅升目前健康狀況良好。

現年57歲的丁羅升1月因涉嫌貪腐,被河內法院判處13年徒刑。他是越共前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志明市市委書記,以及越南國有石油公司前黨委書記。

越南自2017年1月越共十二大以來,越共中央高度重視以及積極展開反貪工作,數十名高層官員已受黨紀處分,另有不少官員受到法律制裁。丁羅升更是該國數十年來被起訴的最高階官員。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