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教室】敘利亞交戰各方停火30日 什麼是「聯合國決議」?

撰文:高源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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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當地時間周六(24日)一致通過決議,要求敘利亞交戰各方停火30日,以便運送救援物資及疏散平民。究竟聯合國決議是什麼?它真的有用嗎?

聯合國決議是什麼?

聯合國決議(UN resolution)是聯合國機構所作出的正式決定,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安理會均可以發布。而周六(24日)通過的敘利亞30日停火議案由後者發布。

決議一般有兩個明確界定部分:序言部分和執行部分。前者闡述行動所依據的各種考量因素、所表達的意見或作出的指示;後者說明機構意見或要採取的行動。

聯合國安理會當地時間周六(24日)一致通過決議,要求敘利亞交戰各方停火30日,以便運送救援物資,以及疏散傷病患者。(視覺中國)

聯合國大會決議與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不同之處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大會決議與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有所不同。大會決議具政治影響力,但沒有法律約束力;而後者具有強制性,相關成員國必須接受並履行。

聯合國大會(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決議由聯合國全體成員國投票決定,大部分決議獲逾半數成員國支持即獲得通過。而涉及包括接納新成員國或中止成員國權利等重要決議,則需獲得三分之二成員國支持才可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決議則由安理會十五個成員國投票產生。倘若九個或以上投票通過,且五個常任理事國全部沒有使用否決權的情況下,將視為通過一項非程序決議。而程序性決議,僅需要安理會九名成員國投票通過即可。

聯合國安理會當地時間周六(24日)一致通過決議,要求敘利亞交戰各方停火30日,以便運送救援物資,以及疏散傷病患者。(視覺中國)

然而聲明不等同於決議 不具法律約束力

如果理事會無法就決議達成共識或通過表決,他們可以選擇提交一份不具約束力的主席聲明(Presidential Statement),即是安理會主席代表安理會發表的聲明,經安理會正式會議通過,旨在施加政治壓力,表達關注並將採取進一步行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