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指侵犯私隱 禁止強逼難民接受性傾向測試

撰文:陳冠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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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於周四裁定,強逼難民接受性傾向測試違法,並禁止歐盟各國採同類措施分辨難民。

歐洲法院裁定國家不能以性傾向為由,決定任何難民申請庇護資格,原因是做法會侵犯私隱。

歐洲法院又指這種做法「過份」(disproportionate),並入侵了生命中「最親密的部份」(the most intimate aspects)。

惟歐洲法院在判決中亦指出,只要符合「人權標準」,各國官員仍有權尋求專家意見。

案情指,一名沒有公開姓名的男同性戀者於2015年,從尼日利亞逃到匈牙利南部城市塞格德(Szeged)申請庇護。這名尼日利亞男子在申請庇護時指,他因其性傾向在母國遭起訴,而在尼日利亞部份地區其最高刑罰是石刑(即死刑)。

但匈牙利官員因心理測試結果,而不接受該名尼日利亞男子的申請。心理測試的內容包括,繪畫一幅在雨中的人士,及形容他對墨跡的觀感。判決亦指這些測試的可靠程度成疑。

(德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