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尹錫悅行動無進展 韓國法院再簽發逮捕令 延長有效期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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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公調處尋求拘捕總統尹錫悅的行動欠缺進展,韓國法院1月7日再簽發逮捕令,以延長有效期。

逮捕令原定於1月6日到期,韓國調查部門申請延長限期,在7日獲法院批准。逮捕令的執行期限通常為自簽發日起的7天。

2025年1月6日,韓國首爾,圖為警方在尹錫悅官邸附近待命。(Reuters)

誰來拘捕尹錫悅?

韓國正在努力協調應由哪方牽頭執行對尹錫悅的拘留令。在總統警衛處阻攔下,韓國公調處的逮捕總統行動停滯不前,在束手無策下,公調處6日表示將逮捕令委託交由警方執行,但結果警方6日稱,公調處相關文件或存在法律缺陷,或難以遵從,並強調執行拘留的主體為公調處。韓聯社形容,韓警方事實上是拒絕公調處的委託。

韓媒指,預計公調處與警方協調後,將再次執行對尹錫悅的拘留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