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譯川普)簽署行政令,宣布美國將對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CC)實施制裁,理由是該法院針對美國和以色列「採取非法且無根據的行動」。
據特朗普周四(6日)簽署的行政令,美國認定國際刑事法院「在沒有合法基礎的情況下」,對美國人員和包括以色列在內的美國盟友行使司法管轄權並開展調查。法院還向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和前國防部長加蘭特(Yoav Gallant)發出逮捕令。
2025年2月4日,美國華盛頓,圖為特朗普與內塔尼亞胡在白宮舉行記者會。(Reuters) 國際刑事法院對美國和以色列沒有司法管轄權,因為兩國不是法院的成員,也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締約國。
新華社報道,行政令稱,美國將讓與國際刑事法院「侵犯行為」相關人員「付出代價」,包括沒收房產及財產,以及禁止國際刑事法院人員、代理人及其直系親屬入境美國。
路透社報道,特朗普是在美國參議院民主黨人上周阻止共和黨主導的國際刑事法院制裁行動之後簽署行政令。
1月9日,美國眾議院投票批准對國際刑事法院實施制裁,抗議法院因以色列在加沙地帶的軍事行動而對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發出逮捕令。
2024年11月21日,國際刑事法院向內塔尼亞胡、加蘭特,以及哈馬斯(Hamas)軍事指揮官Mohammed Diab Ibrahim al-Masri發出逮捕令,指控他們犯有反人類罪和戰爭罪。
國際刑事法院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消息人士上個月告訴路透社,法院已採取措施保護工作人員免受可能實施的美國制裁,提前三個月支付工資,並準備應對可能使法院陷入癱瘓的財務限制。
去年12月,國際刑事法院院長、法官赤根智子(Tomoko Akane)曾警告,制裁將「迅速破壞國際刑事法院在所有情況和案件中的運作,並危及國際刑事法院的存在」。
這是國際刑事法院第二次因其工作而遭到美國的報復。在2020年特朗普第一屆政府期間,美國對當時的檢察官本蘇達(Fatou Bensouda)和她的一名高級助手實施了制裁,原因是國際刑事法院調查了駐阿富汗美軍涉嫌戰爭罪。
2019年1月16日,荷蘭海牙,圖為國際刑事法院大樓。(Reuters) 擁有125名成員的國際刑事法院是一個常設法院,可以起訴個人犯有戰爭罪、危害人類罪、種族滅絕罪以及對成員國或其國民領土的侵略罪。美國、中國、俄羅斯和以色列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