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9|《巴黎協定》第6條談判達共識 碳市場機制終可運作
撰文:聯合早報
出版:更新:
各國經過九年的磋商,終於在《巴黎協定》第六條的談判取得突破,碳信用交易機制得以正式投入運作。
第29屆聯合國氣候大會(簡稱COP29)閉幕全體會議,在阿塞拜疆時間11月23日晚上8時20分左右展開。
會議進入約一小時後,COP29主席、阿塞拜疆生態和自然資源部長巴巴耶夫(Mukhtar Babayev)宣布,各國已就《巴黎協定》第六條達成共識,碳市場得以正式投入運作。各方對啟動碳信用交易機制期盼已久,全場掌聲持續約30秒。
《巴黎協定》第六條是主管碳交易市場的一套機制,第6.2條文允許國家在雙邊或多邊協定下進行碳交易,以實現國家自定貢獻;第6.4條文則旨在建立一個中央機制,核實、批准和發放高質量的碳信用。
新加坡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與新西蘭氣候變化部長兼稅務部長沃茨(Simon Watts)在COP29聯合主持這一條文的部長級磋商會議。
傅海燕在聯合部長聲明中說,各國就《巴黎協定》第六條達成共識,是啟動碳市場的一劑強心針,有助推動高質量的碳信用交易。「這在調動私人資本來促進全球減排努力,以及確保全球升溫可以控制在1.5攝氏度以下至關重要。」
沃茨說,各國的共識向市場發出明確信號:積極發掘減排和支持國家實現氣候目標的投資機會。
傅海燕和沃茨重申,新加坡與新西蘭致力於支持《巴黎協定》,也榮幸能夠支持主席國在COP29上達成《巴黎協定》第六條的共識。
閉幕全體會議大約當地時間星期六晚上9時30分進入中場休息,午夜12時37分左右重啟。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