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掩口費案是否撤銷定罪 法官推遲至11月19日宣判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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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候任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譯川普)此前遭定罪的掩口費案,法庭原定11月26日判刑。但因最高法院7月裁定,總統任內享有刑事豁免權,特朗普一方此前要求撤銷定罪。主審法官梅爾昌(Juan Merchan)原定11月12日就是否撤銷定罪作出宣判,但12日宣布押後至11月19日裁決,以便檢方就特朗普勝選權衡進一步行動。

圖為2024年5月9日,美國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為掩口費案再度於紐約出庭,旁邊為其律師內切萊斯(Susan Necheles)。(Reuters)

特朗普的律師此前表示,陪審團在掩口費案中判特朗普34項罪名成立的證據,包括特朗普擔任總統期間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的帖子,以及其前助手有關2017年於白宮特朗普談話的證詞。而根據最高法院裁定,總統任內的官方行為及資料,均不得用於定罪的理據。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布拉格(Alvin Bragg)的辦公室此前反駁,最高法院的裁決與此案無關, 掩口費案屬「完全非官方行為」,不享有豁免權。

圖為2016年選舉前收受13萬美元掩口費的艷星Stormy Daniels。(Reuters)

現年78歲的特朗普因4宗案遭到刑事起訴, 他一再重申是民主黨政府的政治迫害。特朗普競選發言人Steven Cheung於12日發明稱,現在非常清楚,國民希望立即結束司法系統被武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