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11月15日起對歐盟白蘭地收保證金

撰文:莊勁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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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8月29日發布公告,對歐盟進口白蘭地展開反傾銷調查,初步認定存在傾銷後,11月11日發布2024年第35號公告,由11月15日起決定採用保證金或保函的形式,對原產於歐盟的白蘭地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28條和第29條的規定,11月15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公告所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向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或保函。

11月11日,中國商務部發布公告表示,決定採用保證金或保函的形式,對原產於歐盟的白蘭地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新華社)

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1-進口環節消費稅比例稅率);保函金額應與保證金金額相等。

商務部8月初步認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白蘭地存在傾銷,國內相關白蘭地產業受到實質損害威脅,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威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