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州發生槍擊悲劇 3歲童誤觸長槍走火 致10月大嬰兒中彈慘死

撰文:莊勁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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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德州10月21日發生一宗慘劇,一名女子駕車載着3名幼兒,分別為2歲、3歲小童和10個月大嬰兒,前往醫院作檢查。車廂後座竟有一把已上膛的長槍,一名小童誤觸扳機走火,導致10月大嬰兒中彈身亡。據報德州同類案件頗為常見,多涉及手槍,這次涉及長槍較為罕見。

綜合外媒報道,日前在德州聖安東尼奧市奧迪·墨菲紀念退伍軍人事務醫院(Audie L. Murphy VA Medical Center) 的停車場內,該名女子和3名幼兒在一輛SUV汽車上,突然響起槍聲,驚動周圍民眾並報警。

當地警方表示,車內有一把已上膛的長槍,被其中1名小童抓住並誤觸扳機,子彈擊中10個月大的嬰兒。急救人員隨後對嬰兒進行搶救,惟最終宣告不治。

聖安東尼奧市警察局長William McManus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我們今天在這裡遇到的是一場可怕的悲劇。」目前,槍擊事件仍在調查中,未有任何人被捕。他未有透露更多細節,包括這名婦女和孩子之間的關係,以及車上為何有槍枝等。

事件不僅震驚當地社區,有人痛斥竟然有人會將幼童與槍枝放在一起,批評該名女子疏忽和瘋狂;事件還再次觸發人們對槍枝管制的討論。

美國反槍組織 Everytown 資料顯示,去年德州至少發生36宗兒童無意槍擊案,當中14宗涉及命案;同年死於意外槍擊的兒童數量則創歷史新高,共發生 411 宗,造成 158 人死亡及269 人受傷。

另外,去年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研究則表明,近20年來,美國已有數百名幼童在玩槍時意外死亡,佔10歲以下兒童被槍殺案的25%;其中大部分槍支被上膛且未上鎖,而這些事情本是成年人該預防的。

根據聯邦法律規定,未滿18歲人士禁止擁槍,但並非所有州都有法律要求安全存放槍支;而在德州,若存放、運送或棄置無安全保障的槍支時離兒童太近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