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SK財閥離婚案 元配妻指夫寵情婦花6億 獲1,166萬精神賠償費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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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SK財團會長崔泰源與元配妻盧素英的離婚官司在當地矚目,盧素英2023年3月以遭受嚴重精神痛苦為由,控告情婦金熙英,首爾家庭法院8月22日一審宣判,盧素英獲20億韓圜(約1166萬港元)精神賠償。
盧素英指崔泰源自2015年以來,為情婦金熙英花費高達1000億韓圜(約5.8億港元),金女否認。
盧素英是韓國「前第一千金」,她是已故前韓國總統盧泰愚的女兒,1988年與崔泰源結婚。至2015年年底,崔泰源公開承認婚外情,希望盧素英與他離婚,2017年,崔泰源向盧素英提出離婚,雙方未達協議,鬧上法庭。盧素英2023年3月再以遭受嚴重精神痛苦為由,向情婦金熙英提出訴訟,索償30億韓圜(約1750萬港元)。
首爾家庭法院8月22日一審宣判,據韓聯社報道,法院指金熙英與崔泰源行為不當、生育私生女等,破壞盧素英與崔泰源的根本信任關係,導致婚姻破裂,裁定崔泰源與金熙英要向盧素英共同支付20億韓圜(約1166萬港元)精神賠償。
《中央日報》22日指,盧素英一方主張是金熙英主動接近崔泰源,持續保持不正當關係,誕下私生女,並批評崔泰源自2015年以來,為金熙英花費超過1000億韓圜(約5.8億港元)。
金熙英方面否認,稱是明顯假訊息,又以誹謗為由對向傳媒透露消息的盧素英代理律師提出訴訟,金熙英方面指,崔泰源和盧素英的婚姻關係已破裂10多年。
韓國法院5月也就崔泰源與盧素英的離婚財產分割案作出判決,要求崔泰源向盧素英分配1.38萬億韓圜(約80億港元)的財產、支付20億韓圜(約1166萬港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崔泰源不服,提出上訴,此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