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領袖同意提名馮德萊恩連任歐盟委員會主席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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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Charles Michel)6月27日在社交平台宣布,歐盟成員國領袖同意提名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連任歐盟委員會主席。
路透社報道,歐盟成員國領袖亦同意委任葡萄牙前總理科斯塔(Antonio Costa)擔任歐盟國家領導人會議主席,以及任命愛沙尼亞總理卡拉斯(Kaja Kallas)擔任歐盟外交政策負責人。
不過有外交官指出,意大利總理梅洛尼(Giorgia Meloni)在馮德萊恩的提名上棄權,而在科斯塔和卡拉斯的任命中投反對票。
馮德萊恩的提名仍需歐洲議會的表決,因此她是否獲得足夠支持仍然存在未知之數。
歐盟委員會主席由歐洲理事會提名,提名人選獲得歐洲議會過半數支持即可通過。歐洲議會2014年推出「領銜候選人」制度,即歐洲理事會應提名歐洲議會第一大黨團的「領銜候選人」出任歐委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