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維持禁止家暴人士擁有槍械法律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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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6月21日以8票贊成、1票反對,維持一項禁止涉及家庭暴力罪的人士擁有槍械的聯邦法律。總統拜登(Joe Biden)歡迎裁決,指法律保障受家暴影響的民眾。
路透社及《衛報》報道,最高法院的9名法官中,三名自由派法官、以及五名保守派法官投下贊成票,另一名保守派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則是唯一投反對票的法官。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在判詞中提到,任何人士被法院裁定可能對其他人構成人身威脅,應在符合憲法第二修正案的情況下,暫時禁止持有武器。
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在判決公布後表示,當局會繼續執行這項實施近三十年的聯邦法律,保障家暴受害者和生還者不受侵犯。華府亦會持續調配所有手上資源,以支援執法部門、檢察官、法院和受害人維護權益者應對家庭暴力的普遍問題。
拜登則強調,他和副總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仍然致力結束針對婦女的暴力,並確保美國民眾遠離槍械暴力。他指會繼續敦促國會為生還者加強支援和保障,採取行動杜絕撕裂社會的槍械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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