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申拘捕令內塔尼亞胡哈馬斯譴責 對加沙局勢產生「這些」影響

撰文:官祿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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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海牙國際刑事法院(ICC)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5月20日申請以涉嫌戰爭罪和危害人道罪為由,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哈馬斯領袖辛瓦爾(Yahya Sinwar)等人發出逮捕令。ICC將根據其法律程序進行調查、審判和判決,以確定被告的罪行和相應的處罰。

內塔尼亞胡20日指ICC此舉,「荒唐可恥」且「完全扭曲現實」,哈馬斯聲明亦稱,「強烈譴責ICC檢察官試圖把受害者和劊子手並列」。

圖為2022年10月1日,加沙城,哈馬斯領導人辛瓦爾(中)出席聲援阿克薩清真寺(Al-Aqsa Mosque)的集會。(Getty)

他們會被捕嗎?

根據ICC羅馬規約結合過去判例,其中規定簽署國均有義務在涉案個人踏上其領土時,逮捕並移交任何受ICC逮捕令約束的對象。

圖為2021年3月31日,鏡頭下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Reuters)

法院本身沒有實際執行逮捕的手段,若簽署國不履行相關義務,案件將會經ICC成員國大會轉交聯合國安理會。

ICC將進一步採取何行動?

卡里姆·汗的請求將提交預審分庭,法官將決定是否發出逮捕令。此前案例顯示,法官或至多花費數月做出決定。

圖為2022年9月26日,荷蘭海牙,卡里姆・汗(Karim Khan)出庭一宗判案。(Reuters)

若法官同意發出逮捕令,則逮捕令中必須列出對象姓名、被控罪行,以及據稱構成這些罪行的事實陳述。法官可修改逮捕令請求內容,也可以只批准檢察官尋求的部份請求,其指控內容亦可做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