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 Simpson辛普森「殺妻案」無罪關鍵:夢幻律師團隊與李昌鈺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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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O.J. Simpson)4月10日因前列腺癌去世,終年76歲。他90年代被指控殺害前妻、經歷「世紀審訊」後獲陪審團判定無罪,成為全球知名人物。事實上案內種種證據都對辛普森極不利,他獲判無罪釋放,與他聘請的「夢幻律師團隊」及辯方專家李昌鈺大有關係,他們在庭內成功展示檢方、警方的種種失誤與問題。

1994年6月12日,辛普森的前妻妮科爾(Nicole Brown Simpson)及其好友戈德曼(Ronald Goldman)被發現死於妮科爾洛杉磯住所的家門外,兩人均是身中多刀死亡。在警方接報到場後,很快就把調查焦點放於妮科爾的前夫、沒有確切不在場證明的辛普森。

1994年3月16日,辛普森(O.J. Simpson)與前妻Nicole Brown Simpson及孩子一起在加州出席電影活動(Reuters)

在審訊開始前,辛普森處於極為不利位置,在7年婚姻中,妮科爾曾多次報警指控辛普森家暴,且就在兇案發生5天前,妮科爾致電家暴庇護中心求助,稱遭辛普森跟蹤及威脅。辛普森也被發現在案發前的數週曾買下一把15吋長的刀。

案內種種物證也指向辛普森,包括警方在案發現場找到多條與辛普森吻合的頭髮,其中有一條更是在死者戈德曼的衣物上,警方在案發現場也找到一隻染有死者血迹的手套,然後在辛普森住所找到另一隻,疑似是同一雙手套等。

警方在案發現場一些血迹之中驗出與辛普森吻合的DNA,也在辛普森住所物件、汽車找到血迹,檢驗下與死者的DNA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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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此劣勢下,辛普森找來多位星級律師為他辯護,被傳媒稱為「夢幻團隊」(Dream team,又稱夢之隊),團隊包括著名刑事辯護律師科克倫(Johnnie Cochran)、貝利(F. Lee Bailey)、卡爾達希安(Robert Kardashian)等人,其中卡爾達希安是現今著名真人騷女星金卡戴珊(Kim Kardashian)的已故父親。

辛普森一方也找來華裔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Henry Lee)擔任辯方專家,此案讓李昌鈺的名氣更上一層樓。

「夢幻團隊」在庭上主張辛普森是遭陷害,物證都有設局嫌疑,他們成功在庭上打擊警方、檢方的可信度,例如他們主張案中警探富爾曼(Mark Fuhrman)是種族歧視者,有不公對待黑人辛普森的嫌疑,律師在庭上詢問富爾曼是否有說過歧視字詞「黑鬼」(nigger),富爾曼矢口否認,但律師隨後展示出錄音證據,證明富爾曼在錄音中說出這個字詞高達41次,這事不但影響富爾曼作供的可信度,更令公眾嘩然,案件提升至種族主義問題的層面。

這對檢方來說無疑是個打擊,尤其是此案的12人陪審團中,多達8人是黑人。

辛普森(O.J. Simpson)1995年6月15日在法庭內按要求試戴案中的證物手套,他顯得手太大、有困難才能戴上手套,成為經典一幕(Reuters)

庭上經典的「戴手套」一幕也令檢方陷入困境,當時檢方要求辛普森試戴案中的關鍵證物手套,豈料辛普森在佩戴時顯得手太大、穿戴有困難,令本來以為可以「進攻」的檢方非常尷尬。

事後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見,例如證物存放太久後可能變形,又或是檢察人員後來主張是律師指導辛普森停吃醫治關節炎的藥物,以令手部腫脹,才會出現「手太大」的場面。不過律師則找來監獄醫生確認指,按照紀錄辛普森有天天服藥。

李昌鈺作為辯方專家的證詞同樣帶來關鍵影響,指出警方在案內搜證時犯下的種種錯誤,例如在案發現場其中一處驗出與辛普森吻合DNA的血迹中,李昌鈺指出當中也有EDTA成份,EDTA不會出現於人體血液裏,質疑事有蹊蹺。

他又在調查後指出,警方抽取辛普森血液之後沒有即時送往檢測,且原本在瓶內8毫升的血液,至送檢時只剩下6.5毫升,以此提出有人動過手腳的質疑。

辛普森殺妻案:1995年10月3日,辛普森(中)在聽取無罪判決後握起拳頭,露出振奮神情(Reuters)

最終在1995年10月2日,陪審團在商議不足4小時後就得出結果,在首輪投票中,12名陪審員中有10人投票判定辛普森無罪,經過一番審議後,陪審團在第二輪投票時一致作出無罪決定。

雖然辛普森在刑事訴訟獲判無罪,但在1997年的民事訴訟中敗訴,他被裁定要為兩名死者的身亡負責及賠償,「夢幻律師團隊」也沒有在這次民事訴訟之中代表辛普森。

辛普森一案的審訊成為法律界內的經典案例,「他究竟是不是兇手」的話題也經常引起爭論,眾說紛紜。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法律教授阿雷內拉(Peter Arenella)向《紐約時報》指,他認為「這個判決告訴你,名譽和金錢是如何能夠買到最好的辯護,能夠將一個壓倒性的有罪物證案件,轉變成一個充滿合理懷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