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開先例 裁定瑞士對抗氣候變化不力侵害人權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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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一個代表年長婦女的組織,早前控告瑞士政府對抗氣候變化不力,導致她們面臨在熱浪中死亡的風險。歐洲人權法院4月9日開先例,裁定瑞士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路透社報道,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院長Siofra O'Leary表示,瑞士政府實施的國內政策,在應對氣候變遷方面不夠充足,導致國民在私人及家庭生活方面的人權受到侵犯。有分析認為,法院這項裁決,可能在歐洲各地及其他地區引發連鎖效應。

法新社及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訴訟由瑞士的「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Senior Women for Climate Protection,暫譯)及4名會員提出。該組織由2,500名女性組成,平均年齡73歲。

這些婦女控訴,瑞士當局在氣候保護方面的失敗,或「嚴重損害」她們的健康,因為當瑞士遭遇熱浪時,她們無法離家外出,健康也受到影響。

法新社報道,歐洲人權法院裁定,瑞士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第8條,內容保障「私人和家庭生活獲得尊重的權利」。

歐洲人權法院同日審理3件控告歐洲國家政府的相關案件,但其餘2宗遭到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