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允許向第三國出口下一代戰機

撰文:官祿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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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3月26日在內閣會議上決定,由日本、英國、意大利三國共同開發的下一代戰機可向第三國出口,為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運作指南規定了必要條件。

共同社3月26日報道,日本防衛相木原稔(Minoru Kihara)說,「將通過嚴格的決定程序繼續堅持作為和平國家的基本理念。」

日本防衛相木原稔(Minoru Kihara)(右)2024年1月18日和美國駐日大使伊曼紐爾(左)(Rahm Emanuel)在防衛省交換合約文件(Facebook@Japan Ministry of Defense)

在這次修改中,日本政府將出口項目限定為下一代戰鬥機,出口對象限於與日本簽訂防務裝備協定的15個國家。處於衝突中的國家將不在出口範圍之內,實際進行出口時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內閣決定。

日本目前已與美國、印度、菲律賓和阿聯酋(UAE)等15個國家簽訂《防衛裝備品和技術轉移協定》。報道指,日本還在與多方談判,能出口的國家或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