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煤礦爆炸致11死 事故報告:問責35人 作業人員吸煙點火引起
2023年8月21日20時31分,陝西延安市延川縣新泰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919.2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新京報》報道,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陜西局網站公布事故調查報告。調查認定,「8·21」事故是一起因煤礦嚴重違法違規生產、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調查組問責35人。
報告指,該礦場自2023年3月20日至8月2日,井下先後陸續隱瞞布置了5個采煤工作面和6個炮掘工作面。事故發生時,隱瞞的5個采煤工作面累計生產原煤6.55萬噸,隱瞞的6個掘進工作面累計掘進1667米。
當日約21時30分時,當班瓦檢員賀飛飛、安檢員張凱凱正在巡檢聽到第一次爆炸聲,衝擊波將3人衝倒在地,緊接著聽到第二次爆炸聲。隨後,綜采工作面人員向調度室匯報「301盤區里面出事了,有人員受傷,趕緊派人下井救援」。
2023年8月21日20時31分,發生瓦斯爆炸事故。22時15分,礦長王琦向延川縣應急管理局報告了事故,遲報33分鐘。
報告指出,事故直接原因為排放瓦斯氣體時,排出的一部分氣體通過約0.6米高的停采切眼隨風流進入與之串聯的隱瞞炮掘工作面,一部分擴散蔓延到運輸巷移變硐室區域;隱瞞炮掘工作面作業人員抽煙點火引起瓦斯爆炸,爆炸火焰逆風流傳入運輸巷密閉墻至移動變電硐室區域引起二次瓦斯爆炸。
報告分析指,違規啟封密閉墻、違規排放瓦斯、出入井管理混亂、蓄意隱瞞采掘工作面、通風系統管理混亂,以及安全監控系統未安裝到位且部分失效等,6大原因導致事故發生。事故暴露出煤礦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嚴重違法違規組織生產的問題。
事故調查組對35名責任人員和相關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對新泰煤礦實際控制人、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當班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員等7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新泰煤礦法人、投資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共13人被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給予罰款、吊銷相關資格證的行政處罰。
對延川縣、延安市行業管理、安全監管等部門11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對延川縣委書記、縣長和分管負責人、延安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問責,給予黨紀、政務問責處理。
陝西煤礦爆炸已致11死 事故原因正調查 涉事企業曾被責令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