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近9000萬 青海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杰翔判處無期徒刑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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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27日(周二)一審公開宣判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李杰翔受賄一案,對李杰翔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杰翔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李杰翔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央視)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李杰翔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土默特右旗委書記,包頭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書記,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通遼市委常委、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黨工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獲取財政補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823萬餘元。

法院認為,李杰翔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李杰翔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部分受賄犯罪係未遂,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李杰翔。(《北京日報》)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0歲的李杰翔曾長期在內蒙古工作,2017年5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2019年9月任青海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2022年1月,李杰翔不再擔任青海省副省長,轉任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同年4月官宣被查,9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當時官方通報指,李杰翔「為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掮客,利用國有礦產資源搞政治交易,對抗組織審查搞政治偽裝,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動」等。

李杰翔還被指「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樂,違規收受禮金」,並被指「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利用親友經商做掩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