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巨款相約自殺 妻子先死後丈夫竟反悔 終犯故意殺人罪獲刑
黑龍江一對夫婦因欠下巨額債務,先後騙取7名被害人合共3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以還債,其後見事情敗露更相約自殺,惟妻子自殺身亡後丈夫反悔,最終被判刑15年。
據《法治日報》報道,黑龍江一對夫婦大海(化名)和小娟(化名)因參與「黑彩」(非正規彩票)欠下巨額債務。為躲避債務,二人辦理了離婚手續,但繼續以夫妻名義生活。
為了償還債務,二人通過以某小區即將拆遷、拆遷後可獲得更大面積的房屋及款項為由,偽造虛假房產手續,先後騙取7名被害人共計300多萬元。
不過事情很快敗露,大海和小娟不堪精神壓力,便產生自殺念頭,小娟提議採用注射胰島素方式相約自殺。二人通過網絡查詢了注射劑量後,購買了胰島素、注射針頭、注射筆,隨後來到吉林長春某賓館。
入住酒店後,二人並未即刻自殺,而是想再借彩票搏一搏,「咱們先買點彩票吧,萬一中獎了,就不用死了」,惟仍未有中獎。二人寫下遺書,大海提出小娟先死後自己再自殺,而後小娟持續向體內注射數支胰島素,翌日中午開始嘔吐、下午死亡。
大海清理小娟的嘔吐物,後買回壽衣和高度白酒,為小娟擦拭身體、更換衣服。當晚,大海撥打了親屬電話告知此事,在極力勸說下,大海放棄自殺念頭,親屬趕到現場後向警方報案。
對於該宗案件,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大海與小娟相約自殺,其陪同小娟購買胰島素、注射針管等物品,明確希望並放任小娟死亡,其在小娟死亡過程中,有救助義務卻始終沒有救助,屬於不作為的故意殺人,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鑒於被告大海的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主觀惡意和人身危險性相對較輕,應當認定為情節較輕。鑒於被告大海明知他人報警在現場等待,屬於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大海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併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併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同時判處大海退賠7名被害人合共26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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