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即日起推5新措施便利外國人來華 包括放寬申辦口岸簽證條件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央視報道,國家移民管理局從即日(1月11日)起正式施行便利外籍人員來華5項措施,進一步打通外籍人員來華經商、學習、旅遊的相關堵點,更好地服務保障高水平對外開放,服務促進高質量發展。
這5項新舉措主要包括:
一是放寬來華外籍人員申辦口岸簽證條件。對急需來華從事商貿合作、訪問交流、投資創業、探望親屬及處理私人事務等非外交、公務活動的外籍人員,來不及在境外辦妥簽證的,可憑邀請函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辦口岸簽證入境。
二是外籍人員在北京首都機場等樞紐空港口岸24小時直接過境免辦查驗手續。在北京首都、北京大興、上海浦東、杭州蕭山、廈門高崎、廣州白雲、深圳寶安、成都天府、西安咸陽9個國際機場,推行24小時直接過境旅客免辦邊檢手續。對於持24小時內國際聯程機票,經上述任一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或地區的出入境旅客,可以免辦邊檢手續,直接免簽過境。
三是在華外籍人員可就近辦理簽證延期換發補發。短期來華從事商貿合作、訪問交流、投資創業、探望親屬、觀光旅遊及處理私人事務等非外交、公務活動的外籍人員,有正當合理事由需繼續在華停留的可就近就便向停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簽證延期換發補發。
四是在華外籍人員需多次出入境可申辦再入境簽證。在華外籍人員因正當合理事由需多次出入境的,可憑邀請函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換發多次入境有效簽證。
五是簡化在華外籍人員簽證證件申辦材料。外籍人員申辦簽證證件時,對於通過信息共享可查詢到本人住宿登記記錄、企業營業執照等信息的,可免予查驗相關紙質證明材料;在華外籍人員辦理親屬短期探親團聚類簽證的,可以邀請人親屬關係聲明替代親屬關係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