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訴阿里巴巴「二選一」案一審勝訴 獲判賠10億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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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29日),京東集團發布聲明,指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二選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並判決向京東賠償10億元(人民幣.下同)。對於上述消息,阿里巴巴方面回應稱,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京東勝訴。(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京東在聲明中表示,感謝法院的公正判決,感謝社會各界對京東維護自身權益、追求公平正義的支持。此次判決不僅是京東反抗「二選一」壟斷行為的一次公正裁決,更是以法治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標志性時刻,也將是中國反壟斷法治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聲明強調,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二選一」等壟斷行為不僅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品牌、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削弱了市場發展的創新和活力。從2017年京東為反抗「二選一」壟斷發起的訴訟,到2023年京東採銷打破「超級主播價格壟斷」的行業潛規則,京東始終為品牌和商家謀發展、為消費者爭低價。此次判決極大地鼓舞了京東始終堅守正道成功的商業信仰,公司將以更堅定的信心投身到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中去。

阿里巴巴被判向京東賠10億。(資料圖片)

2015年,京東貿易公司、京東叁佰陸拾度公司起訴天貓網絡公司、天貓技術公司、阿里巴巴公司,稱其要求眾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東參加618、雙11等促銷活動、不得在京東商城開設店鋪進行經營,甚至只能在天貓商城一個平台開設店鋪進行經營行為。而這簡稱「二選一」行為。

京東向法院提出的訴求包括確認三被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判令三被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判令三被告向兩原告連帶賠償經濟損失10億元等。

案件一度陷入法院管轄權之爭,天貓主張此案應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2017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駁回天貓法院管轄權異議,天貓不服提出上訴。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天貓上訴,並二審認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同年,拼多多、唯品會兩大電商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2020年11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組織不公開質證。

而今次亦非阿里巴巴首次因「二選一」行為被罰款,2021年4月10日,阿里巴巴曾被市場監理總局依反壟斷法相關規定,處以罰款182.28億元人民幣,相當於2019年阿里巴巴的全年銷售額,即4,557.12元的4%、淨利潤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