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加強涉外法制建設 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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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27日下午就加強涉外法制建設進行第十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既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

習近平強調,要從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建設同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營造有利法治條件和外部環境。

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既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資料圖片)

習近平指,要堅持立法先行、立改廢釋並舉,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要建設協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實施體系,提升涉外執法司法效能,推進涉外司法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要積極發展涉外法律服務,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要深化執法司法國際合作,加強領事保護與協助,建強保護中國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鏈。要強化合規意識,引導中國公民、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自覺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運用法治和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推進國際關係法治化

習近平又強調,要堅定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進國際關係法治化。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推動全球治理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以國際良法促進全球善治,助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習近平又指出,法治同開放相伴而行,對外開放向前推進一步,涉外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要堅持在法治基礎上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在擴大開放中推進涉外法治建設,不斷夯實高水平開放的法治根基。

習近平指,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要完善公開透明的涉外法律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維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用好國內國際兩類規則,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要主動對接、積極吸納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提升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要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把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有效舉措和成熟經驗及時上升為法律,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對外開放新高地。要全面提升依法維護開放安全能力。完善外國人在華生活便利服務措施和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