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許志永、丁家喜涉顛覆國家政權案 二審駁回上訴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4月,內地知名維權人士許志永、丁家喜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一審分別被判14年、12年。周五(24日),山東臨沭縣人民法院二審宣判,駁回兩人上訴,維持原判。

據維權網消息,許志永、丁家喜提出上訴,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但周五上午卻在山東臨沭縣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直接宣判,兩人上訴遭駁回。許志永須服刑至2034年2月,丁家喜則須服刑至2032年3月21日。報道指,當法官宣讀裁定書時,許志永直斥「荒謬」。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丁家喜妻子羅勝春表示,自己雖然已有心理準備二審結果無異,但過程存在很多問題,包括未按要求在山東最高人民法院作二審宣判;法院外嚴密把守,一度不讓律師進入法庭,以及不讓代表律師公布兩人的判決書內容等。對此,她批評當局「耍流氓無底線」。

許志永(左)、丁家喜(右)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資料圖片)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一批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出席在廈門的公民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事後山東警方成立專案組,進行跨省拘捕行動,並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帶走多名與會者。

50歲的許志永曾任教北京郵電大學,創辦公益性民間組織「陽光憲政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後改名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關注打工子弟學校的生存和法律保障,為新公民運動倡導者。55歲的丁家喜為新公民運動的主要組織者之一。

2014年1月,許志永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遭判處4年徒刑。2014年4月,丁家喜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遭判處3年6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