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已任中央金融委員會主任:全面加強金融監管 強化源頭管控
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總理李強以「中央金融委員會主任」的身份在20日(周一)主持召開中央金融委員會會議,顯示李強已出任該職。
報道指,會議審議通過了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相關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會議強調,要著力提升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質量水平,在保持貨幣政策穩健性的基礎上,加大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圍繞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抓緊研究出台具體政策和工作舉措,把握好時機、節奏和力度,扎實推動金融業開放行穩致遠,促進金融業更好發展壯大。
會議又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壓緊壓實金融風險處置責任,加強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在持續加大存量風險化解力度的同時,強化源頭管控,深化相關領域改革,完善風險防範、預警和處置機制,共同把防範化解風險任務抓實抓好。要堅持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面領導,切實加強金融系統黨的建設,發揮各級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強化高素質幹部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嚴格履職盡責,全力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與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組成中央金融委員會及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中央金融委員會是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是派出機構,聯署辦公。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張克曾指出,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是本輪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對金融管理體制進行了一次系統性、整體性重構。中央金融委員會在黨的歷史上是首次設置。主要職責有兩大方面,一是維護金融穩定,二是促進金融發展。這充分反映出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極端重視。改革方案顯示,原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劃入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這說明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要持之以恆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