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礦4死爆燃事故調查報告:蓄意瞞報事故 36人被問責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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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日下午,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吉坤礦業有限公司+290m東一石門南翼二層四上山採煤工作面發生一宗大型瓦斯爆燃事故,導致4人死亡、4人受傷(另有4人身體不適,經吸氧後痊愈),直接經濟損失1016萬元(人民幣.下同)。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吉林局公布調查報告,顯示吉坤煤礦違法轉運火化遺體、蓄意瞞報事故,36人被問責。

據悉,事故發生後,吉坤煤礦未按規定報告,採取違法轉運和火化遇難人員遺體、封閉事故現場等方式隱瞞事故。接到民眾舉報後,白山市應急管理局與江源區應急管理局於4月3日至12日到煤礦核查舉報案件時,該礦仍未如實報告。迫於壓力下,4月13日、14日該礦投資人、礦長等4人先後投案自首,事故經白山市人民政府查證屬實。

經調查核實,白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白山市江源區吉坤礦業有限公司「4·2」瓦斯事故的情況說明》確認,經通化礦業集團公司礦山救護大隊現場勘查,啟封隱蔽區域密閉全面搜尋,未發現其他傷亡人員。報告共對36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問責和處理建議。其中,12人被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處理,8人被建議給予行政處罰,15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責任追究。對吉坤煤礦發生較大事故並瞞報合並共處500萬元罰款,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吉坤煤礦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技改設計範圍外非法生產出煤,屬非法煤礦,沒收違法所得和開采出的煤炭以及採掘設備,並處罰款,提請市政府依法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