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超2.16億、泄露內幕信息 湖北原副省長曹廣晶案一審開庭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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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26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受賄、泄露內幕信息一案。曹廣晶被控受賄超過2.16億元(人民幣.下同)。

徐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2年,被告曹廣晶利用擔任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6億餘元。

此外,曹廣晶在擔任湖北省副省長期間,主導湖北省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紓困重組事宜。2021年1月,曹廣晶將該紓困重組內幕信息透露給他人,致使他人在該內幕信息公開之前買入該上市公司股票,後將股票賣出獲利1042萬餘元。

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泄露內幕信息罪追究曹廣晶的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曹廣晶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曹廣晶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