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提出參加聯合國四大訴求 國台辦:台灣不是國家,沒資格加入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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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第78屆聯合國大會開幕。台灣當局提出「參與聯合國四大訴求」,台灣「外交部長」吳釗燮表示,將敦促聯合國修正對聯大2758號決議的「錯誤解釋」。
對此,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在周三(13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國家,沒有資格加入聯合國。」

陳斌華表示,關於聯大2758號決議,已多次闡明立場。聯合國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國家,沒有資格加入聯合國。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國際社會共識。這個事實及其歷史與法理依據清清楚楚。「民進黨當局無視事實,不斷污衊攻擊聯大2758號決議。我願就此再次說明,以正視聽。」

陳斌華指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1894年日本發動侵略中國的甲午戰爭,次年迫使戰敗的清朝政府割讓台灣及澎湖列島。1943年的《開羅宣言》、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1945年的《日本投降條款》以及中國政府宣告都表明中國從法律和事實上收復了台灣。

陳斌華續指,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成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在中國這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的政權更替,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沒有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包括對台灣的主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地位從未改變也決不允許改變。

陳斌華表示,1971年,第26屆聯大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這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明確、徹底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也明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只有一個,不存在「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問題。

陳斌華強調,「民進黨當局『台獨』分裂立場冥頑不化,年復一年挑戰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和國際社會共識,到頭來只會讓國際社會更加清楚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