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醫療反腐|被指「靠醫吃醫」 南方醫科大學原黨委書記被公訴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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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1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南方醫科大學原黨委書記陳敏生(正廳級)涉嫌受賄,由廣東陽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陳被指「靠醫吃醫」,大搞權錢交易,今年7月被立案審查調查。

陽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8年至2023年期間,被告陳敏生利用先後擔任原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副院長,原廣州醫學院院長助理、副院長、院長、黨委書記,南方醫科大學校長、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962年10月出生的陳敏生為廣東普寧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其歷任廣州醫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廣州醫學院黨委書記,南方醫科大學黨委書記、校長,南方醫科大學黨委書記、廣東省政協科教衛體委員會副主任,南方醫科大學黨委書記。

7月19日,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南方醫科大學黨委原書記陳敏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陳敏生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佔用公房;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為本人辦理延遲退休手續;亦官亦商,長期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靠醫吃醫,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藥品和醫療設備採購、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當局指,陳敏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敏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