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樓盤疑虛假宣傳 苦主申司法覆核:絕不鼓勵港人到大灣區置業
內地知名地產商「廣州富力地產」涉嫌虛假宣傳,將原本不可住人的辦公室,宣傳成可以住人的公寓,誤導買家可以「商住兩用」。
買家認為富力地產及美聯物業的樓盤廣告有訛騙之嫌,又指證監會行為失當,未有履行其監察上市公司的責任,導致買家受損。
一眾苦主今日(9日)入稟高等法院,就證監會監管不力一事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證監會主席失職,及向買家作出賠償。
申請人在其自撰的入稟狀透露,涉案的物業富力優派廣場由富力地產開發,美聯集團代理。證監會容許前述兩間公司在香港各媒體刊登賣樓廣告,以不實廣告引導買家該樓宇可商住兩用。
申請人認為證監會有權力和責任監察上市公司行為,對香港上市公司的買賣亦有完善監察制度。申請人又稱自己相信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在沒有疑慮及引誘下才購買。
富力優派廣場位於珠海保稅區,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港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保稅區實施封閉式管理,除安全保衛人員外,區內不得居住人員。同時,發展商在報章雜誌、展銷會上以「公寓」為名宣傳,正式合約上卻註明「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辦公」。
買家們發現珠海保稅區不可住人後,曾向內地政府、香港有關部門反映及尋求協助,但兩地政府都「當我哋喺波咁踢,由我哋自生自滅。我哋有手有腳、行得走得,有咩事都會識得舉牌,但阿婆阿伯去大灣區退休,出咗咩事你叫佢哋點算,咪又喺由佢哋自生自滅囉」。
有買家表示,上屆及現屆政府唱好大灣區,但她作為受害者,「絕對唔會鼓勵香港人係大灣區置業,再唔好講去養老、去退休」。
買家代表梁小姐稱,本次事件涉及富力地產和美聯物業等兩間上市公司,證監會是有權力及責任監測上市公司的行為,卻任由前述公司在香港登出含虛假內容的廣告。
她介紹,富力優派廣場B、C、D、E共售出1200個單位,估計涉及金額約20億港元,但至今未能集合所有苦主,「較早前喺旺角舉橫額時,不時都有業主上前諮詢,知道問題後先加入苦主群組」。
梁小姐指,買家們已寫信到各個政府部門申訴,並透露地監局已結案並給予回覆,後續會徵詢法律意見,並考慮是否對其他部門申請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