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路總公司原總經理盛光祖 承認受賄逾6千萬元法院擇期宣判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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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受賄逾6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一案,周四(3日)在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公開審理,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擔任海關總署署長,原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5666多萬元。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714多萬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盛光祖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盛光祖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盛光祖是江蘇南京人,參加工作後長期在鐵路系統工作。在中國鐵路歷史上,盛光祖還被指是承前啟後的人物。2011年2月,時任鐵道部部長的劉志軍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和鐵道部部長職務,盛光祖從海關總署署長調任鐵道部部長。盛光祖是鐵道部最後一任部長。兩年後,鐵道部即告撤銷。在新成立的中國鐵路總公司,盛光祖出任首任總經理。
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盛光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及至今年2月20日,盛光祖在被查11個月後,終被寶雞市檢察院向寶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他亦成為2023年首個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正部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