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9月起管制高性能無人機出口 不可用於軍事目的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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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等四部門31日(周一)宣布,從9月1日起對性能較高的無人機及其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未經許可者不得出口,實施期限不超過兩年。
據相關通告,受影響的飛行器包括在操作人員自然視距以外能夠可控飛行,最大續航時間大於等於30分鐘,且最大起飛重量大於7000克或空機重量大於4000克,並具有特定特性的無人機或無人駕駛飛艇。
在臨時管制期間,對於特定無人機,出口經營者明知或者應當知道出口將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的,不得出口。
中國也將從9月1日起,對特定無人機或無人駕駛飛艇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受影響的物項包括特定航空發動機、激光器、紅外成像設備。
西方國家多次質疑中國企業向俄羅斯提供無人機。中國商務部網站本年4月曾回應稱,美國持續向烏克蘭輸送武器裝備,不但不反思其所作所為,反而和少數西方媒體一起,毫無根據地散布有關中國無人機出口的虛假信息,對中國企業造謠抹黑。對此中方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