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盤踞寶安龍華 深圳黑老大涉賄賂國家機關人員 遭提起公訴

長期盤踞寶安龍華 深圳黑老大涉賄賂國家機關人員 遭提起公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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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深圳市人民檢察院」7月28日消息,近日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依法對葉元送等16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1996年開始,被告人葉元送以先後經營的威威的士高、自由城的士高、帝龍城、駿龍國際KTV、麗豪酒店等娛樂場所為依托,籠絡鄉鄰、糾集社會閒散人員,逐漸建立以葉元送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曾憲昊、陳振宇、張仁義為骨幹成員,被告人曾少洪等人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以葉元送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盤踞在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龍華區龍華汽車站一帶,在經營的娛樂場所內實施販賣毒品、組織賣淫、聚眾賭博、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非法牟利,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迫交易、聚眾鬥毆等暴力犯罪,葉元送還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以尋求司法庇護,以商養黑,以黑護商,嚴重破壞了寶安新安街道、龍華汽車站一帶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司法部原副部長劉志強被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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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二(11日)消息,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安徽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志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劉志強,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志強利用擔任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青海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國家禁毒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劉志強出生於1963年7月,山東鄄城人,曾在公安部工作多年,擔任過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長、局長,國際合作局局長等職,2012年6月任青海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2016年1月,劉志強任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2023年6月卸任。今年4月,劉志強官宣被查,10月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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