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溥儀眼鏡」訴武漢「雍正眼鏡」商標侵權 法院裁定行為保全
香港眼鏡品牌「溥儀眼鏡」近日起訴武漢眼鏡品牌「雍正眼鏡」商標侵權,引發關注。據內媒周三(19日)報道,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在今年5月支持了原告代理律所提出的行為保全禁令申請。另一方面,「雍正眼鏡」多枚侵權商標已無效。
圖片顯示,「溥儀眼鏡」與「雍正眼鏡」的商標除了文字有別外,設計幾乎一模一樣,皆是採取白底黑字、「儀」與「正」字分別被置於圓圈內,眼鏡兩字以較小的形態置於右下角,下方則是英文名。
據原告代理律所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披露,2022年6月,中雅有限公司在武漢發現兩家「雍正眼鏡」店,與其經營的「溥儀眼鏡」店直線距離僅4公里,極易引起消費者的混淆誤認。經研判,律師樓認為二者標識中文部分「溥儀眼鏡」與「雍正眼鏡」雖然從「音、形、義」方面存在一定區別,但整體考慮到「溥儀眼鏡」的知名度及「雍正眼鏡」攀附、模仿的惡意等因素,「雍正眼鏡」的使用已足以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涉嫌構成商標侵權。
2022年9月,天馳君泰代理中雅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提起商標民事侵權訴訟。12月,原告代理律所向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請求法院立即制止「雍正眼鏡」店的商標侵權行為。據了解,行為保全是為避免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法院依申請對相關當事人的侵害或侵害之虞的行為採取的強制措施,是及時、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法律手段。
2023年5月23日,法院舉行行為保全聽證,當庭對中雅公司訴視思明(武漢)眼鏡有限公司、視思明(武漢)眼鏡有限公司大悅城分公司商標侵權糾紛一案作出民事裁定,以禁令的形式明確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在其開展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與中雅公司享有的第6678671號商標、第9670050號商標相同或近似標識的行為。
法院指出,按現有證據,可以確認二被申請人在其開設的眼鏡行及提供的驗光配鏡等服務中,使用了被訴標識「雍正眼鏡」,上述服務與涉案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相同。被訴標識與涉案商標在文字字體、圖形構圖以及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設計風格、視覺效果等方面高度近似,且雍正與溥儀同為清代帝王,存在較強的關聯關係。考慮到涉案商標在眼鏡行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市場美譽度,二被申請人作為同行業經營者,理應知曉涉案商標並進行合理避讓。但二被申請人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經營中使用與涉案商標高度近似的被訴標識,足以引起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屬於在相同服務中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標識並容易造成混淆的行為,侵害中雅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商標權的可能性極大。
由於二被申請人與被訴標識相關的被申請行為正在實施,海澱區法院考慮到雙方在品牌定位、市場評價等方面的區別,如不停止相關被申請行為,將會對中雅公司的商譽及品牌美譽度等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且採取行為保全措施不會對二被申請人造成不當損害,亦不會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另外,中雅公司提交了擔保金額為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保單及擔保書,符合法律規定。據此,海澱區法院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要求二被申請人立即停止使用與申請人中雅有限公司「溥儀眼鏡」商標相同或近似標識的行為。
企查查APP顯示,雍正眼鏡關聯公司雍正眼鏡(武漢)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法定代表人為金劍,註冊資本30萬元。周一(17日),內媒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現,中雅有限公司在「驗光配鏡」、「眼睛行」等服務領域申請註冊了多個「溥儀眼鏡」商標;而雍正眼鏡(武漢)有限公司也在相關領域申請註冊了多個「雍正眼鏡」商標,不過其中多個商標處於「撤銷/無效宣告申請審查中」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