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原副主席劉宏武一審開庭 被控受賄8373萬餘元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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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31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原副主席劉宏武受賄一案。劉被控受賄8373萬餘元人民幣。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22年,劉宏武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市長助理、副市長,賀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項目開發、專項補助資金獲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8373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劉宏武的刑事責任。庭審期間,檢方出示相關證據,劉宏武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劉宏武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劉宏武長期在廣西任職。(資料圖片)

公開資料顯示,劉宏武1966年12月生,湖北長陽人,199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武漢測繪科技大學航測與遙感系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畢業,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他曾任廣西北海市副市長,廣西賀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18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2020年7月,劉出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至去年1月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知名學者、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嶸去年曾發微博表示,自己約10年前曾提醒過劉宏武「遵紀守法、平安落地」,但被回以笑而不語,令他印象深刻,「由於我們都曾在武昌求過學,晚上他來看我。瞧他意氣奮發,我說,官不是愈大越好,而是做點實事,遵紀守法,平安落地才行。他笑而不語。後來,他做了更大的官,我們就沒有聯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