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副鎮長開網約車遭罰 7年後任新職 竟獲網民大讚「清官」
近日,安徽省黃山市歙縣王村鎮的一個人事變動引發關注。
2016年,因上班時間開網約車而收到行政警告處分的該地原副鎮長洪昇,已於去年11月獲任新職,出任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事情過去6年,雖然洪昇受處分再獲新職,但網民卻紛紛讚其「清官」。
據新華社早前報道,2016年5月中旬,歙縣王村鎮副鎮長洪昇因生活遇困,在「滴滴」網絡約車平台註冊成為車主。當年6月15日,他前往縣城辦事,結束公務後駕私家車「接單」載客,送乘客抵達目的地後,被十幾輛出租車攔下,並打電話報警。由於其在上班時間開網約車,便被舉報到當地紀委,隨即引發關注。
洪昇在當時接受採訪時表示,選擇幹網約車司機的兼職,是因為上要侍奉年事已高的父母,下有孩子要養,3000多元的月薪難以為繼。自己又身患通風,為能盡快償還治病後所欠債務,才無奈選擇開網約車。在當日僅賺到4元錢的洪昇慚愧地說:「我給公務員丟臉了。作為黨員幹部不應開滴滴,不管組織怎麼處理,都坦然接受。」
據2016年7月8日,當地監察局通報,洪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多次進行營利活動,違反了《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鑑於其主動承認錯誤,積極配合調查,並主動上交違紀所得,具有減輕處分的情形。經研究給予洪昇行政警告處分6個月;對其主動上交的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由於2016年「滴滴」網約車還是新型交通運營糢式,因此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的洪昇還被行政處罰5000元(人民幣)。
時隔近7年後,據歙縣人民政府官網顯示,去年11月起,洪昇出任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要負責環境衛生、市政管理、綠化養護、亮化維護、拆違控違等工作。
雖然違反公務員規定,但再獲任用的洪昇,卻受到內地網民大讚,稱「不丟人」是「好公務員」。
網民評論摘錄▼
「說明沒貪,這種情況為什麼要處分,不解!這樣的干部最起碼清廉!」
「他明明可以貪污,卻選擇堂堂正正老實本分賺錢。可以確定這是一位好官。不應處罰。」
「開網約車不丟人,但他不該上班時間去開」
「他這個屬於順路吧?順路搭個人,不就可以減少排放了嗎?這個……沒啥問題吧?」
「比那些因為沒錢想辦法收賄賂貪污公款的好多了」
「會不會這樣的才是好公務員,說明他沒貪,貪的話就不至於開網約車了」
「諷刺,有人受賄如魚得水,有人生活拮据掙錢維持生計結果被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