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銀行大規模「反向討糧」?招商銀行索回員工薪水共6671萬
繼多家城市商業銀行高級主管被要求退薪後,內地再傳出有銀行員工也被要求退薪,許多銀行員工的年終獎形同被「收回」。招商銀行日前首次在年報中披露,2022年度全行2876名員工被追索扣回績效薪酬總金額5,82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港幣6,671萬元),相當於人均退薪2.03萬元(約合港幣2萬3,300元)。
此外,渤海銀行則追索扣回370人績效薪酬1760萬元(約合港幣2,016萬元),中信銀行也在2022年年報中披露,公司監事會提名委員會在報告期內,聽取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辦法的匯報。
《新浪新聞》報道,中信銀行表示,依據國家政策,建立薪酬激勵與業績風險相匹配的薪酬機制,中信銀行建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對出現違規違紀、履職不力等情形的員工,根據問責處理決定,扣減其相應的績效薪酬。
而監管機構也在2023年3月披露,山西5家城商行合併重組期間,對61名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追索扣回績效薪酬3359萬元(約合港幣3,848萬元)。
95%機構已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機制
2023年3月,監管機構披露,銀行業保險業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動取得明顯成效。監管健全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機制,出台指導意見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根據風險暴露情況追回不當發放的績效薪酬,強化薪酬與風險承擔的一致性。
截至目前,95%以上機構已制定並實施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別是在一些高風險機構,相關制度為追究違規高管責任、挽回資產損失發揮重要作用。
據了解,所謂薪酬「追索扣回」機制法源是根據2021年,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下《關於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來健全績效薪酬激勵約束機制,發揮績效薪酬在銀行保險機構經營管理中的導向作用。
該規定出台代表,在以下四種情況,銀行保險機構高管及關鍵崗位人員薪酬可被追回。
一是銀行保險機構發生財務報表重述等情形,導致績效薪酬所依據的財務資訊發生較大調整的;二是績效考核結果存在弄虛作假的;三是違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發放績效薪酬或擅自增加薪酬激勵項目的;四是其他違規或基於錯誤資訊發放薪酬的。
該指導意見還指出,離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同樣適用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對於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拒不配合追索扣回績效薪酬的,銀行保險機構可以採取警告、調整工作崗位、司法訴訟等合理有效措施,並將相關情況報告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