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本地亡故居民骨灰海葬 家屬可獲3千元補貼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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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日前發布《骨灰海葬獎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指出對亡故本地居民海葬獎補3000元(人民幣,下同)。《辦法》自今年3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辦法》指出,骨灰海葬獎補的適用對象,是指參加福州市民政局組織的骨灰海葬活動,且死者生前為福州市戶籍。獎勵措施包括,免費參加骨灰海葬告別儀式(2名親屬)、免費隨船進行骨灰撒海(2名親屬)、免費為隨船人員提供點心飲料、免費發放海葬證書。

《辦法》又指,生前為福州戶籍的,可由申請人向福州市殯葬事務中心申領3000元獎補。而非福州戶籍的亡故居民可獲提供免費海葬服務,但並不適用於上述獎補申領。

福州對亡故本地居民海葬獎補3000元人民幣。(九派新聞)

《辦法》還稱,海葬申請人應為死者生前意願的受託人或死者近親屬,原則上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死者無配偶、父母、子女的,可以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申請。

福州市民政局負責人介紹,《辦法》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引導群眾轉變喪葬觀念,推行節地生態安葬,促進福州市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基於福州市沿江濱海的有利條件,建立骨灰海葬獎補激勵機制,正向激勵和引導群眾參與骨灰海葬活動,力爭將公益骨灰海葬打造成福州市的一張特色名片。